深圳金融业发展的借鉴意义

综合开发研究院金融与现代产业研究所


深圳经济的发展民营企业主导、外向工业先导、涉外资本作用重大(主要为港资)、外来人口众多。深圳金融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大到强,直今已成为全国三大金融中心之一,深圳的经验具有重要借鉴意义。

1、举国家改革旗帜,应自身发展的需求。为了筹集特区经济建设资金,发挥试验田窗口的作用,1982年开始了引进外资银行和保险公司的试验,1984年前后四家国家专业银行先后启动了向商业银行转化的改革,1987年企业独资的招商银行和股份制的深圳发展银行破土而出,1988年银企合资的平安保险公司又应运而生。为服务大量的内引外联企业和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从1987年国有资产改革和股份制改造起步,1990年底深圳证券登记公司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先后运行,启动了我国资本市场试验探索。

2、以循序渐进推动,得乘势而上的机会。1992年,深圳已经积累了一定规模的海内外金融机构和资本。当时,深圳金融中心建设还面临一个定位问题。深圳作为一个新兴的金融中心城市,其发展初期的金融辐射力比较有限,应定位为区域性金融中心。此时,深圳充分利用毗邻香港优势,成立全国性的货币市场——深圳经济特区融资中心,在证券市场发行B,成为了承接国外资本与国内资本的重要集散地。于是市政府提出把深圳建成联系国内外两个市场的区域性金融中心,并将其明确写入深圳市政府工作报告。1996年,建设区域性金融中心正式写入《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

3、以积极主动作为、谋国家战略的地位。在深圳金融持牌机构、金融服务机构和服务配套机构逐步健全后,深圳市政府侧重于以优惠的政策、优质的服务、优良的环境,倾力将深圳打造成适宜金融业发展的城市,与监管机构、经营机构、智库机构、行业协会等齐心协力,致力于完善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证券市场、货币市场等金融市场以及产权市场、股权市场、碳排放、农产品等类金融新型要素交易市场。从2008年起,深圳市金融办与CDI联合开展了深圳金融中心的全球推介活动。到2011年,深圳市“十二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建设“全国金融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