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不到位是主要隐患

  为何深圳公共安全仍面临较高风险?王梅博士指出,产生风险根源一方面是客观因素,比如深圳位于东南沿海,受台风、暴雨影响频繁,城市内涝、山体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以及海水入侵等自然灾害易发、多发。

  此外,责任体系不健全导致的城市安全管理不到位,则成为城市风险最大隐患。早期灾害防御工程的防灾减灾能力较弱,部分企业安全管理不严、从业人员安全意识薄弱,安全事故多发等问题仍较突出。

  另外,深圳的城中村数量多、建筑密度大、消防基础设施不足,城市火灾风险极高;毗邻港澳,深圳口岸众多,人员流动、物流频繁,传染病和动物疫情易跨境传播。

加强城市安全 责任体系建设

  如何根治城市久治不愈的安全顽疾?深圳在应对风险时该做些什么呢?王梅博士认为需要加强城市安全责任体系建设,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社会协同责任,实现安全共享、责任分担。

  其中,政府部门要履行行业安全监管职责,促进行业政策、标准制定与安全监督执行形成合力,健全和完善行业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安全监管格局。另外,企业要明确企业内部各级安全责任人、责任内容和履职要求,建立企业公共安全管理奖惩制度。以消防安全管理为例,主管部门要履行监管责任,企业和个人要履行消防日常管理的主体责任,全社会各方力量参与消防安全管理。

提高突发事件 应急处置能力

  在王梅看来,深圳的应急救援能力尚不能完全满足突发事件处置需要,各类应急资源的共享和联动机制有待提高,应急物资储备、调用、保障机制有待完善。另外,社会动员能力及公众防灾避险能力有待提升,公众风险防范意识与自救互救能力有待增强。

  “应急管理能力要提升,就要在应急预案、工作机制、队伍建设、应急保障4个方面下工夫。”王梅指出,深圳应借鉴国内外应急预案管理先进经验,不断修订和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演练,完善信息报送、现场指挥、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等机制的措施,加强应急队伍体系建设和提高应急处置综合保障能力。

资料来源:深圳晚报 2016年02月26日A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