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玉阁:构建开放型区域科技创新体系


  2016年度特区政府施政报告、广东省和深圳市政府工作报告相继公布。前者对创新及科技、后两者对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均给予了较大篇幅予以论述。总体来看,2016年应是香港创新及科技全力发展的一年。对广东和深圳来说,创新驱动不仅是2016年,也是未来五年重要的发展战略之一。

港研发创新具绝对优势

  两年前,大疆科技的发展风生水起、引人注目。笔者曾与几位香港学者讨论创始人毕业于香港的大学、研发和融资在香港、创业及产业化在深圳的大疆科技能够给香港带来什么。初步的看法是,大疆科技应不会在港设立生产线,难以为香港提供“中增值、中就业”的岗位,但大疆科技的成功,证明香港的研发和科技创新服务在区域内具有相当乃至绝对的优势。而更为重要的是,能够在粤港广阔而开放的市场空间充分整合要素资源,是大疆科技成功的重要原因之一。

  对于大疆科技赖以成功的粤港澳开放型区域科技创新体系的构建,三份报告论述不多。广东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到“开放型区域创新体系”概念,但主要限于广东省内部,不包括港澳,与港澳有关的是“建设港澳优势产业集聚区和粤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深圳市政府工作报告在总结工作成绩时提到“深港创新圈建设稳步推进”,但在论述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主题时,无论是五年目标还是年度重点,均未提及深港科技创新合作。特区政府施政报告第四部分专论“创新及科技”,但除了现状部分列出与国家、地方的合作外,工作部署中也未见具体合作内容,“向下游出发”、“发展产业”、“支援创科初创企业”、“数码及‘智慧城市’”、“创科生活基金”等,主要是香港内部事务安排,即使在临近内地的莲塘/香园围口岸发展科学园和工业邨,对粤港、港深科技创新合作也只字未提。2016-2017年度财政预算案对深圳略有涉及,“毗邻的珠三角地区,尤其是深圳市,近年发展成为先进科技产品的制造中心,可以与香港产生强大的协同效应,为我们的国际化企业在物料应用、原型研发、产品投产等方面提供有力的支持。”但更具体的论述付之阙如,对莲塘/香园围口岸发展科学园和工业邨也未作出回应和财政安排。

  IT技术的广泛应用和科技创新理念更新,使得商业和研发组织的结构、流程、模式等均发生了较大变化。创新不再是一个封闭的内循环系统,开放型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已经成为主流方式。笔者相信三地政府绝非后知后觉,三份报告对此论述不多,或许是因为报告的重点是部署各自范围内事务,不便更多、更具体言及外部合作事宜。

外部要素内化自身资源

  早在2009年,香港科技大学的徐岩和俞真(《香港创新》,香港科技大学商学院2009年出版)就认为,香港大部分企业是中小企业,在开放型创新体系中适合扮演外部参与者的角色。主要是参与外判研发项目、创业投资资金、引入式技术授权及技术并购、分植企业、物流服务、原设备生产、原设计生产、专业服务(会计、法律、营销)等。因此适合香港的开放型创新模式,是探索如何将外部要素资源内化为香港自身要素资源。其中港深创新要素资源整合是重中之重。香港应将深圳高科技制造业纳入自身创新链,使之成为香港科技创新发展的产业支撑和市场动力。港深需要进一步整合大学、科研机构、产业等资源,共同打造长期可持续的动力支撑系统。将这一构想稍加调整扩展,就是以港深科技创新合作为切入点,构建粤港澳开放型区域科技创新体系。目前可围绕如下重点领域展开。

  一是共同争取国家级科研机构在港深布局。国家级科研机构的多寡和水平高低,决定着区域科技创新体系的竞争力。旧金山湾区有美国航空航天局艾姆斯研究中心、农业部西部地区研究中心、斯坦福直线加速器中心、能源部劳伦斯•利弗莫尔国家实验室、能源部劳伦斯•伯克利国家实验室等五大国家级研究机构。这些国家级研究机构与一流的应用型研究机构构成了硅谷的核心竞争力。香港有多个国家重点实验室伙伴实验室和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香港分中心,深圳也有多个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和工程实验室。香港要提升在国家科技创新体系中的地位,深圳建设国际领先的创新型城市和打造具有世界影响力的一流创新中心,需要进一步引进国家级科研机构,共同争取国家级科研机构加强在港深布局。

  二是促进港深科技创新要素资源一体配置。开放型区域科技创新体系的本质特征是多元主体参与、多种创新资源流动、高度开放和有机一体。因此应促进港深两地大学、研究机构、企业、中介服务机构、政府等科技创新要素资源的一体配置和无缝对接。如全面检讨“深港创新圈”,签署升级版《深港创新圈合作协议》,促进港深研发体制机制、政策衔接,共建科技成果产业化支撑体系,推进创新理念趋同和创新文化活跃。如借助港深现有合作载体,共建以提供前沿性、重大共性和关键性技术为主的研发平台,以提供检测、试验条件为主的实验平台,以提供科技文献、标准、情报等为主的信息平台,以提供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为主的交易平台,促进各类平台的共享。如克服香港的产业结构和市场空间较小的不足,引导深圳企业、研发机构以合适方式进入香港开展科技合作,为港大、中大、科大等世界级大学提供多样态的产业空间和更大的应用市场,进一步激活潜能,通过科技创新要素资源一体配置,共同抢占世界科技创新的制高点。

  三是分工服务处于不同创新阶段的企业。香港发达的国际商业网络和完善的法律制度,比较适合具有相当实力的企业提升发展和“走出去”发展。深圳相对的成本优势和较强的产业配套能力,比较适合处于创业创新初始阶段的企业。港深有必要相对分工,为处于不同创新阶段的企业提供服务。深圳应打造港深青年创业乐土。前海当然是港深青年创业的重要载体,但并不限于前海,深圳众多创客中心应对香港青年开放。同时对青年创业企业使用的仪器设备、用品物料及货样进出口作出特殊安排,提供税收减免优惠,为创新创业人才提供良好的生活配套服务。香港应吸引深圳有实力的科技型、创新型企业来港发展。重点吸引节能环保、生物技术、信息技术、智能制造、高端装备、新能源、海洋资源开发和海洋生态保护等新兴企业在港设立办事处、研发中心或实验室,将“生产-研发-设计-销售”产业链中的有关环节延伸、拓展到香港,响应香港“再工业化”策略,在港布局智能生产和高增值生产环节。使香港成为深圳企业开展科技创新和“走出去”拓展海外业务的重要平台,并为香港注入新的异质性要素,助推香港产业和资本结构的优化调整。过去10年,深圳华为、中兴、华大、腾讯等企业已经进入香港发展,未来应加大这类企业进入香港的力度和速度。

资料来源:《信报》“珠三角发展”专栏文章(20160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