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现代金融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2年)的通知

文件编号: 济政字〔2018〕81号   发文日期: 2018-12-04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现将《济南现代金融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2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济南市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4日



济南现代金融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2年)

为进一步加快现代金融产业发展,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和新旧动能转换水平,推动具有全国影响力的产业金融中心建设,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现代金融产业发展规划(2018—2022年)的通知》(鲁政字〔2018〕215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秉承“质量优先、效率至上”的发展理念,以服务实体经济和新旧动能转换为根本出发点,着力优化金融组织结构、融资结构、空间结构,多维推进金融业务创新,积极深化金融开放合作,进一步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实现传统金融向现代金融转型升级,促进现代金融与实体经济、科技创新、人力资源协同发展,努力把金融产业打造成为我市战略性支柱产业和千亿级现代产业,开创产业金融中心建设新格局。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聚焦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结合省、市新旧动能转换布局与要求,加强金融对我市“十大千亿产业”及全省“十强产业”的支持力度,提升城市建设与创新创业金融服务功能,畅通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主动脉”和“微循环”,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重要金融支持,在服务实体经济中壮大金融产业,实现金融产业与实体经济协调发展。

(二)坚持问题导向与前瞻引领相结合。着眼金融产业体量小、法人金融机构薄弱、服务辐射能力不强、新兴金融发展相对落后等现实问题,正确研判发展形势、把握发展趋势,着力补短板、拉长板,前瞻性布局金融科技等新兴金融领域,加快构建现代金融产业体系。

(三)坚持市场有效与政府有为有机统一。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突出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的主体地位,在企业增信、投资引导、信用建设、风险防范、风险补偿、对外合作等领域,政府主动作为,弥补市场失灵,培育市场力量,增强市场活力。

(四)坚持金融创新与风险防范合理平衡。在金融改革创新、对外开放等领域积极争取先行先试,抢占未来发展先机。注重风险防控,完善金融监管体系,加强监管科技应用,规范金融秩序,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保障金融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三、发展目标

努力打造市场化、高端化、国际化和功能型、创新型、支柱型现代金融产业,建成具备强大资源集聚和服务辐射能力的国内重要产业金融中心。

——支柱地位突出。到2022年全市金融产业增加值达到1250亿元,占GDP比重达到12%左右;金融业税收达到250亿元,占税收比重达到13%左右,社会贡献度进一步提升;本外币存款余额达到2.5万亿元,本外币贷款余额达到2.3万亿元;全年保费收入达到600亿元,保险深度达到5.7%左右,保险密度达到7500元/人;金融产业主要指标在全省的首位度大幅提升。

——组织体系健全。到2022年末,银行、证券、保险、信托、期货以及各类新兴和新型金融机构加速集聚发展,形成牌照齐全、结构合理、功能互补的现代金融机构体系,做大做强一批以齐鲁银行、中泰证券、山东信托、泰山保险、济南农商行等为代表的本地法人金融机构,金融机构总数达到1000家以上。

——市场功能完善。对接和利用国内外多层次资本市场的能力不断提高,社会融资结构不断优化,股权与债权、直接与间接融资均衡发展,区域要素交易市场的活跃度大幅提升,辐射服务功能进一步增强。到2022年末,境内外上市公司数量达到70家以上,区域要素交易平台新增10家以上。

——改革创新活跃。在科技金融、物流金融、绿色金融、文化金融、消费金融等产融结合领域加强业务、产品、模式创新,形成一批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和新旧动能转换的“济南经验”。加大新兴和新型金融培育力度,打造金融科技产业创新发展高地。

——空间布局合理。“核心区+特色功能集聚区”的空间布局基本形成。将中央商务区(CBD)打造成为国内知名的高端化产业金融集聚区和城市名片。将科技金融大厦、汉峪金谷打造成为国内知名区域科技金融中心。山东新金融产业园进一步扩容,打造成为股权投资基金、融资租赁等创新型金融业态为主的新金融集聚区。各区县形成特色鲜明的金融功能区。

——开放合作领先。全球金融高端资源要素加快集聚,外资金融机构数量和质量双提升,国际交流合作卓有成效,产业金融中心的国际知名度大幅提高,入选全球金融中心指数。

——生态环境优良。建成国内一流的金融政策环境、法治环境、人才环境、社会信用环境,金融风险防控能力不断提升,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


四、战略工程及重要举措

(一)金融组织壮大工程。

1.做大做强法人机构行动。

具体目标。加快民营银行、公募基金公司、消费金融等空白领域法人机构实现零的突破,一批上市法人金融机构利用资本市场做大做强,到2022年,法人金融机构数量实现倍增,达到70家以上。

推进措施。(1)填补相关领域法人金融机构空白。全力争取国家支持在济南设立民营银行、消费金融公司、中外合资证券公司、公募基金公司、专业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打造全牌照、全业态金融机构集群。(2)补齐法人金融机构数量短板。鼓励和支持管理规范、抗风险能力强的村镇银行设立分支机构,积极吸引国内外银行、证券和保险业金融机构在济南设立资产管理、风险管理、投资银行、直接投资等专业化子公司,进一步丰富和完善法人金融机构体系。(3)加快产业金融业态发展。大力支持社会资本和大型企业在济南发起设立产业金融特征明显的融资租赁、汽车金融、财务公司等金融类法人机构,为全市提供多元化、全方位的优质融资与产业金融服务。积极争取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支持,选取我市集团财务公司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开展延伸产业链金融服务试点,实现产业与金融深度融合发展。(4)培育一批龙头金融机构。建立健全奖补政策,支持法人金融机构跨区域发展和兼并重组,以济南为总部基地拓展区域及全国市场。支持法人金融机构通过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引进战略投资者、整合重组、发行债券融资等方式增强资本资金实力。支持法人金融机构完善治理结构,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大力引进优秀人才,提升经营效率和核心竞争能力。(5)整合市属金融资源。进一步整合全市产业引导资金、基金和金融企业、地方金融组织中的政府股权和资产等各类市属金融资源,做大做强金融控股平台,积极发挥市属国资在固化金融存量资源、导入增量资源中的作用。

重点项目。一是争取设立民营银行。加强与银保监部门对接,推动济南市内民营银行在计划期内获批并投入运营。二是争取设立公募基金公司。加强与证监部门对接,推动我市第一家法人公募基金公司2020年前批筹,2022年前投入运营。三是壮大济南金融控股集团。推动其以全资、控股、参股、增资扩股、兼并重组、发起设立、基金投资等形式,打造成为金融业态完备、各金融板块高效协同、具备全链条投融资服务能力和良好品牌影响力的现代金融服务控股集团。四是推动设立泰山健康保险公司。进一步与银保监部门对接,推动泰山财险公司联合社会投资者设立泰山健康保险公司,力争2019年年底前批筹,2020年7月底前投入运营。五是推进中泰证券上市。支持中泰证券做好上市筹备工作,力争2019年年底前完成A股IPO发行上市。六是推进齐鲁银行上市。支持齐鲁银行加快上市步伐,计划期内登陆主板资本市场。七是推进济南农商银行上市。支持济南农商银行通过向国有控股企业、优秀大型民营企业定向募股方式将股本总额增加至45亿股,计划期内实现H股主板市场或“A+H”双资本市场上市。八是研究推动农村商业银行整合。研究推动济阳农村商业银行、章丘农村商业银行等农商行资源整合,增强资本实力,提升资产规模、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九是推进德华安顾人寿保险公司设立全国性保险代理公司。支持德华安顾人寿保险成立大数据网络融合运营中心,创新拓展销售网络,力争2022年年底前设立全国性保险代理公司。十是支持和泰人寿保险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展业平台。支持和泰人寿保险依托腾讯股东优势发展互联网保险业务,力争2020年年底前线上、线下展业范围覆盖山东省全域以及东部发达地区和中部人口大省。十一是推进鲁证期货设立境外分支机构。支持鲁证期货利用香港上市公司地位以收购、设立等方式建立境外分支机构,力争2020年年底前完成境外分支机构的设立并投入运营。十二是推进泰山财险混合所有制改革。支持泰山财险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工作,力争2020年年底前引入具有较强实力的战略投资者。十三是推进山东国际信托建设大数据金融平台。支持山东国际信托完善大数据运营管理模式,利用“信托香港第一股”地位和丰富牌照资源,持续优化资产布局,提升资产管理和金融服务能力。十四是支持大型企业集团在济南设立财务公司。支持市内外大型企业集团在济南设立财务公司并积极争取产业链金融延伸试点,推动产融深度融合发展。

2.做优地方金融组织行动。

具体目标。推动政策性和商业性地方金融组织优势互补、协同发展,构建体系完备、形式多样、运作规范的地方金融组织体系,支持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地方金融组织成为行业领军企业,以济南为基地形成全国性业务布局。到2022年,地方金融组织数量达到400家以上。

推进措施。(1)构建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以加强中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增信服务为导向,重点培育1—2家主业突出、经营规范、实力较强、信誉较好、影响力较大的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推进设立济南市级政策性再担保公司或集团公司,积极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引领示范和主力军作用。(2)鼓励设立各类地方金融组织。支持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和各类企业发起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民间资本管理公司、民间融资登记服务公司等各类地方金融组织。组建地方金融组织协会,推动地方金融组织与银行、保险、信托、基金等机构合作,为中小企业提供“投保联动”“投贷联动”等创新金融服务。(3)支持地方金融组织发展壮大。发挥政策性担保和再担保的引导和杠杆放大作用,优化“金政企”风险分担机制,推动地方金融组织和各类金融资源更好服务中小微企业和创新创业。推动一批业务经营状况良好,风险控制水平较高的地方金融组织完善公司治理,提升风险管理能力,通过增资扩股、兼并重组、经营托管、资本市场上市等方式做大做强,形成一批资金实力雄厚、竞争优势突出、业务模式领先的骨干企业。(4)探索建设地方金融组织资金拆借市场。针对地方金融组织发展资本金不足、融资渠道有限的行业“痛点”,探索构建地方金融组织资金拆借市场,鼓励地方金融组织以资产证券化、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等方式开展资金端融资业务,合理放大资本利用倍数。

重点项目。一是设立市级再担保集团。加大财政投入和资源整合,力争2020年年底前,推动济南金融控股集团联合省再担保集团高标准设立市级再担保集团。二是出台促进地方金融组织发展专项政策。2019年6月底前完成市场调研,2019年年底前正式出台相关政策。三是搭建济南地方金融组织服务平台。依托地方金融组织协会,搭建地方金融组织服务平台,为地方金融组织提供线上线下一体化的全方位、多样化融资对接和政府增信服务,推动设立地方金融组织资金拆借市场。

3.培育金融中介组织行动。

具体目标。形成各业态齐全、功能完善、服务有效的中介服务组织体系,培育一批服务水平行业领先的金融中介服务组织,打造以信用评级为特色的金融中介服务优势产业。到2022年,金融中介服务机构超过2000家。

推进措施。(1)推动信用评级产业发展。积极培育信用评级服务市场需求,扩大信用产品使用范围,大力引进各类信用服务机构,鼓励企业和个人设立信用服务机构,推进信用评级机构拓展区域市场,引进和打造一批在国际国内具有较高公信力和市场影响力的信用征信与评级机构。(2)打造保险中介服务高地。抓住当前国内保险行业“产销分离”的契机,大力培育和引进保险经纪、公估、代理等保险中介机构,创新“保险超市”发展模式,促进保险中介机构集聚发展。(3)丰富金融中介服务主体。积极发展会计、律师、资产评估、投资咨询、金融资讯等金融中介服务机构,完善中介服务产业链条。培育和扶持优秀的地方性中介机构,规范中介机构服务标准,促进中介机构做大做强,提高行业服务水平。(4)积极发展金融服务外包。依托济南信息技术及大数据产业发展优势,积极培育发展金融服务外包企业,大力吸引金融机构数据中心、容灾备份中心、产品研发中心等各类金融后台机构集聚,打造国内外知名的金融服务外包交付中心和金融后台服务基地。

重点项目。一是设立一家国有控股保险经纪公司。通过新设、并购等方式打造一家国有控股全国性或区域性保险经纪公司。二是积极引进知名信用评级机构来济设立分支机构。三是制定中介机构服务标准。依托行业协会和标准化组织,制定中介机构服务行业标准,积极推动上升为国家标准,2019年7月前完成市场调研,2019年年底前标准正式出台。四是推动山东城商行联盟加快金融后台服务中心建设。提高山东城商行联盟对中小银行的服务和支持能力。

4.实施金融招商引资行动。

具体目标。构建与全国产业金融中心地位相匹配的金融机构体系,到2022年,引进10家以上具有国内外影响力的大型金融机构总部、区域总部或功能总部,在引进国际金融机构区域总部、国际金融组织分支机构等领域取得重大突破。

推进措施。(1)明确招商引资重点。以专项政策、参股引导、资源置换、整合重组等多种方式吸引境内外知名金融机构在济南设立中国总部、区域总部、功能总部及专业化子公司或分公司。抢抓新型金融快速发展的战略机遇,大力引进私募基金、消费金融、金融租赁、商业保理、金融科技等新兴和新型金融机构。(2)创新招商引资模式。实施城市“招商合伙人”计划,强化资本招商、产业链招商和以商引商,围绕业态短板、潜力产业和引爆性项目开展定向招商。聘任国内外知名金融企业家作为我市“招商大使”,发挥“招商大使”的行业影响力,引荐项目落地。加强对校友资源、商会资源的挖掘,建设山东籍金融企业家数据库,构建“山东籍金融企业家朋友圈”,绘制“招商地图”,开展精准招商。(3)构建招商引资网络。深化与国内外领先金融中心城市的金融合作交流,以招商工作站、招商代表处等多种形式,建立常态化、柔性化招商工作机制。与香港、北京、上海、深圳等地具有广泛知名度和资源网络的机构合作设立联合招商工作站,建立“清单招商”制度,定期举办政策宣讲会、项目对接会,加强面向京津冀、长三角和珠三角的招商引资力度。在国际知名金融中心研究设立境外招商代表处,开展与全球领先金融中心的常态化合作交流。

重点项目。一是引进中国进出口银行山东省分行或济南分行。实现大型商业及政策性银行区域总部全部落户济南。二是吸引山东省内城市商业银行在济设立分行,实现省内城商行分行全部落户济南。三是培育发展山东新旧动能转换基金。争取山东新旧动能转换基金母基金、子基金落户济南。发挥济南市新旧动能转换基金引导带动作用,争取到2022年形成不少于1000亿元规模的母基金群和不少于2500亿元的基金总规模。四是引进一批国际优质金融资源。依托中央商务区优质空间载体,争取到2022年在外资金融机构领域有所突破,引进3—5家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际金融机构。

(二)资本市场提升工程。

5.要素交易平台搭建行动。

具体目标。积极推动一批新型要素交易市场设立、集聚、规范和创新发展,打造有效服务山东、辐射黄河中下游地区的枢纽型要素交易市场体系。到2022年,建成3-5家具有全国影响力的要素交易平台。

推进措施。(1)支持设立新型要素交易市场。大力支持有条件的企业申请设立能源环境、知识产权、文化产权、农村产权、大数据等权益类交易场所,培育一批具有较强资源配置能力的权益类交易市场。联合国内外知名商品交易所,建设介于现货与期货之间的大宗商品交易市场,开展农粮、石化、金属等大宗商品实物、仓单以及非标准化的场外衍生品交易。积极争取国内外期货交易所在我市设立大宗商品交割库。建设济南交易所大厦,推动要素交易市场集聚发展,促进要素交易市场之间信息共享、合作交流。(2)创新要素交易市场发展模式。支持要素交易市场开展业务模式创新,加强与国内外交易所、银行、证券、私募投资机构以及中介服务机构合作,打造“产权流转+投融资+增值服务”的综合金融服务平台。(3)搭建要素交易场所统一监管和集中登记结算平台。利用大数据、区块链、物联网等金融科技手段,打造具有交易监管、登记结算、风险预警、数据报送、综合分析等功能的交易场所统一监管和集中登记结算平台,加强对交易者、资金流、物流、信息流的闭环监控,促进要素交易市场安全、规范发展。

重点项目。一是积极推进山东省交易场所统一监管和集中登记结算平台建设。发挥山东交易市场清算所在全省交易市场中的核心效应和专业优势,联合国内相关机构建设山东省交易场所统一监管和登记结算平台,逐步完善交易场所登记结算、地方金融组织监管、非法集资预警监测等平台功能,打造成为产业金融中心重要的金融基础设施。二是积极推进济南交易所大厦建设。统筹整理相关物业资源,建设济南交易所大厦,推动区域要素交易平台及配套服务机构集聚发展,打造成为济南产业金融中心标志性金融集聚载体。三是支持山东金融资产交易中心创新发展。积极开展金融股权、债权、银行不良资产、理财产品、资产证券化产品、小贷公司资产收益权、担保资产增信等非标准金融资产二级市场交易,打造全国重要的非标准金融资产交易中心。四是大力支持浪潮大数据资源与交易中心建设。支持浪潮数据所搭建高效、便捷、开放的大数据资源集成、交易、挖掘、服务平台,促进大数据市场流通和交易、跨区域的机构互联与合作、政府与商业数据融合应用。五是加快推进济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转型发展。支持碳排放权交易中心加强与全国碳排放交易所以及欧美能源环境交易所合作,积极开展能源环境权益交易现货交易,探索期货、期权等衍生品合约交易,完善能源环境领域投融资、技术咨询及培训等相关业务服务,打造成为国内领先的能源环境交易综合服务平台。六是积极推动齐鲁股权交易中心增资扩股和做大做强。提高齐鲁股权交易中心的影响力和辐射带动作用。

6.私募市场培育发展行动。

具体目标。培育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和影响力的私募基金投资机构,为创新创业、新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到2022年末,全市基金管理人达到1500家以上,力争基金管理规模突破9000亿。

推进措施。(1)优化私募投资基金业发展环境。出台支持私募投资基金业发展政策,鼓励各类投资者设立私募股权、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支持国内外知名基金管理机构在我市设立区域总部或分支机构。简化办事程序,开通绿色通道,提供“一站式”服务,促进各类私募投资机构登记注册便利化。(2)以政府引导基金引导撬动私募投资基金发展。发挥省市新旧动能转换基金的引导功能,联合国内知名基金管理机构、有实力的金融机构,围绕基础设施建设、重点产业发展和私募投资基金发展,发起设立一批母基金、子基金,促进私募投资基金行业快速发展,撬动社会资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3)鼓励CVC投资。鼓励有条件的大型、成熟企业以自有资金设立企业风险投资基金(CorporateVentureCapital,CVC基金),围绕上下游产业链或新兴产业开展风险投资。(4)拓宽私募基金募资渠道。大力支持具有基金业务销售资格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期货公司、第三方财富管理公司等开展基金销售业务,按照风险特征开展投资者适当性匹配。支持私募基金管理人积极拓展社保基金、企业年金、合格境外投资者等机构投资者资金来源。依托山东金融资产交易中心开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二级市场交易,鼓励设立私募股权二级市场基金,提升私募股权投资流动性。

重点项目。一是出台关于加快私募投资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大力支持私募股权投资、私募证券投资及其他私募金融机构发展。二是用好济南市新旧动能转换基金。加强与知名基金管理机构合作,力争形成千亿级母基金群。三是建设创投项目信息库。加强与全省各类产业园区、齐鲁股交中心以及全国知名园区的合作,搭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项目对接交流平台,建设创投项目信息库,完善企业经营信息及融资需求信息,开展线上线下结合的创业投资对接活动。四是研究设立产业招商类股权投资基金。专项用于产业招商,通过股权纽带与被投资企业形成协同效应,引导被投资企业落户济南,形成集群化发展。

7.企业上市挂牌推进行动。

具体目标。引导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做大做强,打造资本市场“济南军团”。到2022年末,境内外上市公司数量实现倍增,达到70家以上,培育重点上市后备企业200家,纳入上市后备资源库企业600家以上。

推进措施。(1)推动企业多渠道上市挂牌。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利用海内外多层次资本市场IPO上市、重组(借壳)上市、挂牌。抢抓香港交易所修订新兴及创新产业公司上市制度的战略机遇,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加快赴港上市步伐。(2)夯实企业上市后备资源基础。加快推进“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工作,促进企业规范合规发展,加强上市宣传引导,提高企业上市积极性,梯次培育扶持一批上市企业。(3)实施“国有企业上市三年行动计划”。加大国有资产重组整合力度,推动有条件的国有企业整体和核心业务资产上市,力争到2022年新增6家以上优势骨干市、区(县)国资企业上市。(4)优化企业上市服务机制。健全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的省、市、区(县)三级政府协调服务上市机制,开辟绿色通道,采取“一企一策”“一事一议”等方式,协调解决上市相关问题。

重点项目。一是加快“四个资源库”建设。进一步完善改制企业库、上市后备资源库、股权投资机构库、中介机构库等“四个资源库”,对全市规模以上企业进行新一轮排摸,将符合新旧动能转换发展方向的企业优先入库,对入库企业加大支持力度。依托“四个资源库”,开展“双百行动”,即针对百家重点上市培育企业,开展“走进港交所”“走进上交所”“走进深交所”“金融大讲堂”等百场辅导活动,助推企业挂牌、上市。二是设立齐鲁资本市场服务中心。由市、区(县)国有企业出资,联合港交所、深交所等证券交易所设立企业化运作的齐鲁资本市场服务中心,打造集企业上市培育、融资对接、人才培养等功能为一体的资本市场孵化器。三是建设科技金融路演中心。继续推进与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路线图计划2.0”的战略合作,建设济南科技金融路演服务中心,为科技中小型企业提供常态化线上、线下项目路演和投融资对接服务。四是推动成立促进企业上市服务机构联盟。联合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担保机构、银行等各方资源,成立非盈利、开放式合作组织,整合各方资源,为企业改造、上市、新三板和四板市场挂牌等提供综合解决方案,提升多层次资本市场利用水平。

8.提升债券市场利用行动。

具体目标。融资结构持续优化,债券创新品种融资规模不断扩大,到2022年末,全市公司信用类债券存量融资额突破6000亿元。

推进措施。(1)提升创新型债券利用水平。积极跟踪银行间市场、交易所市场创新型债券动态,及时开展创新性债券推广,引导企业利用创新创业债券、绿色债券、中小企业集合债等创新型债券融资。(2)大力支持资产证券化业务。大力支持开展应收账款证券化、房地产资产证券化、保单质押贷款资产证券化、PPP项目资产证券化、知识产权证券化等资产证券化业务,推动资产证券化成为重要融资渠道。(3)鼓励企业海外发债。鼓励企业通过境外发债、银行间市场“债券通”等多渠道,吸收利用国际资本市场低成本资金。积极争取开展企业发行外债规模切块管理改革试点,在年度发债总额度内,自主选择发债时间和发债额度。(4)加强政府专项债的利用。积极争取发行棚改专项债、土地储备专项债券、收费公路专项债券、扶贫专项债等政府专项债券,优化政府融资结构,有效支撑城市建设和公共服务。(5)完善债券发行增信体系。鼓励有条件的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为企业发债担保增信,探索设立债券融资风险缓释基金,构建与专业增信机构合理的风险分担机制。

重点项目。一是完善债券融资风险缓释补偿制度。探索设立债券融资风险缓释基金,为企业进行债券融资提供增信服务。二是积极争取驻济金融机构支持企业发债。与驻济金融机构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主动承销、购买重点企业发行的债券。三是实施国有企业资产证券化示范项目。对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项目开展资产证券化示范,引导资产证券化业务开展。四是完善落实债券融资补助。对企业发行债券融资的,按实际融资额的一定比例给予资金补助。

(三)产融结合创新工程。

9.创新发展科技金融行动。

具体目标。完善科技金融组织体系,构建涵盖风险补偿、融资补贴、政策担保、投资引导的科技金融政策体系,提供全链条、全周期的科技金融服务,打造全国科技与金融结合领先城市。到2022年,科技银行、科技保险、科技担保、科技小贷等科技金融专营机构超过20家,天使基金、创投基金规模超过3000亿元。

推进措施。(1)创新科技企业信贷支持。利用再贷款、再贴现、准备金政策等货币政策工具,加强对科技企业和科技创新的信贷定向支持。(2)完善风险投资基金体系。积极落实国家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政策,大力发展种子投资、天使基金、创投基金等风险投资基金,解决科技企业发展“最先一公里”资金来源问题。(3)加强科技金融服务模式创新。积极争取本地法人银行机构先行先试开展外部投贷联动业务。鼓励金融机构开发面向科技企业的专属金融产品,优化服务模式,创新管理机制。依托山东省和济南市科技金融风险补偿金,促进银行、担保、保险以及中介服务机构的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积极推出“孵化贷”“成长贷”“壮大贷”“研发贷”等政策性科技金融产品,加强对科技企业的融资支持。(4)推进科技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大力支持建设集科技企业融资、路演对接、项目孵化及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等功能于一体的科技金融综合服务平台,积极推广“评-保-贷-投-易”运营模式,为科技企业提供创新金融服务。(5)丰富科技金融组织体系。制定科技金融组织扶持政策,加快发展科技银行、科技保险、科技小贷等科技金融专业机构,为科技创新企业提供差异化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重点项目。一是加快推进济南科技金融大厦建设运营。积极打造具有政策扶持、特色产业、投资融资、成果转化等功能的综合性产业服务中心。二是推动科技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支持各区县集聚科技、金融和政策资源,打造覆盖引导基金、创业投资、科技信贷、科技担保、科技保险等业务体系的科技金融综合服务平台,为科技企业提供全过程、全链条投融资服务的政策性科技金融服务。三是加快设立科技产业发展基金。设立科技产业发展基金,引导社会资本支持创新创业、科技成果转化以及新兴产业发展。四是加强科技金融组织培育。大力支持金融机构设立科技银行、科技保险、科技小贷等科技金融专业机构,鼓励社会资本组建科技金融服务机构。

10.创新发展物流金融行动。

具体目标。探索物流与供应链金融发展的新模式,打造一批物流与供应链金融综合服务平台,高效服务物流产业发展,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到2022年,建成一批以专业化金融服务为特色的物流与供应链金融功能区。

推进措施。(1)加强对物流新模式新业态的信贷支持。引导商业银行加强对物流新模式新业态、物流园区、物流基础设施、物流产业并购重组、星级物流企业以及智慧物流等重大物流工程的信贷支持力度。(2)支持打造供应链金融生态圈。鼓励商业银行、供应链核心企业等建立供应链金融生态圈,创新存货质押、仓单质押、保兑仓、统一授信等物流金融产品与服务,为供应链上下游中小微企业提供线上线下高效便捷的融资服务。(3)支持第三方物流企业拓展金融服务。支持有实力的第三方物流企业积极申请小额贷款、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等金融牌照或与金融机构合作,为客户提供支付结算、第三方担保、订单融资、仓储融资、保理融资等创新金融服务。(4)依托金融科技引领物流金融创新。鼓励物流与供应链金融企业加强物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运用,提高服务效率,提升风险防控水平。(5)鼓励设立物流金融特色或专业机构。鼓励金融机构设立支持物流企业发展的特色支行、事业部或绿色通道,配齐、配强专业工作人员,建立完善符合供应链物流企业特点的专业技术和服务模式。

重点项目。一是做大物流产业基金。将济南物流产业基金规模扩大至10亿,鼓励各区县及龙头企业发起设立物流业发展基金,力争2022年,形成百亿级物流产业发展基金。二是建设物流与供应链金融功能区。依托桑梓店物流中心、董家镇公铁货运中心、空港国际物流中心等枢纽型物流园区,规划建设物流与供应链金融功能区,以物流服务为纽带,以专业化金融服务为特色,大力发展物流与供应链金融。三是建设新型供应链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支持传化、零点、盖世等物流业龙头企业,依托物联网、区块链、大数据等技术,建设新型供应链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四是推动齐鲁银行等商业银行物流特色支行的建设和发展。有效提升对物流企业的金融服务水平。

11.创新发展文化金融行动。

具体目标。完善文化金融服务体系,拓宽文化企业融资渠道,打造全国金融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示范区。到2022年,建成1-2家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文化权益类交易平台,培育3家以上文化类境内外上市公司,形成百亿级文化产业投资基金。

推进措施。(1)积极拓宽文化产业融资渠道。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扩大文创产品抵质押范围,扩大对中小文创企业的信贷支持。鼓励文化企业发行文化产业专项债券、文化产权资产证券化产品和信托产品融资。鼓励文化企业利用资本市场上市、挂牌融资。(2)大力支持文化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鼓励金融机构开展创意、版权以及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探索由第三方机构提供信用担保、资产收购机制。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发具有消费应用场景的文化消费信贷产品,加大文化消费支持力度。(3)加强文化权益类交易平台建设。支持山东文化产权交易所、山东泰山文化艺术品交易所等文化权益类交易平台规范健康发展,进一步建立健全交易机制,创新交易方式,完善文化产品评估机制,探索标准化、类证券化的文化交易品种,整合银行、证券、信托、担保等金融资源,深度推进文化产业与金融的对接融合。(4)丰富文化金融服务主体。鼓励金融机构设立文化金融事业部、文化金融专业机构,配备专业化的文创金融服务队伍,提供量身定制金融服务;大力支持文创产业投资基金、文化艺术品鉴定评估机构发展。

重点项目。一是支持山东文化产权交易所做强做优。打造成为立足山东、服务全国、面向国际的“文化产权交易平台”“文化金融平台”“文化艺术品流转平台”和“版权交易中心”,积极探索“文化+金融”的业务模式创新。二是推动山东泰山文化艺术品交易所规范化发展。支持其稳妥开展业务创新,探索推动文化产业资产证券化,拓宽文化产业投融资渠道。三是探索建设文化金融合作试验区。依托济南文化产业优势,积极开展文化金融创新,探索建设文化金融合作试验区。

12.创新发展绿色金融行动。

具体目标。绿色金融组织体系不断丰富,绿色融资规模大幅增长,在推动绿色产业发展、节能环保和生态文明协调发展等领域探索形成特色鲜明的绿色金融发展模式。2019年实现绿色债券融资零的突破;到2022年,全市绿色信贷规模力争达到2000亿元。

推进措施。(1)加大绿色产业信贷支持。引导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加大对绿色环保产业的信贷投入力度,创新抵押担保方式,发展排污权抵押贷款、合同能源管理融资等创新工具。(2)拓宽绿色产业融资渠道。支持有条件的金融机构、企业发行绿色债券、中小企业绿色集合债、绿色项目收益债,探索发展绿色资产支持证券(ABS),开发碳金融融资产品,发展碳基金、碳债券、碳资产质押、碳资产回购、碳资产租赁、碳资产托管等创新产品。(3)推动绿色金融组织体系建设。鼓励本地法人银行和商业银行省级、地市级分行设立绿色金融事业部或专业机构;支持围绕绿色产业、企业和项目,成立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等私募基金;加快培育和发展绿色信用评级机构、绿色金融产品认证机构、绿色资产评估机构、绿色金融信息咨询服务机构以及环境风险评估机构。(4)完善财税支持绿色金融发展政策。研究制定政府补贴、税收奖励、实行优惠利率等促进政策,推动绿色产业健康快速发展。(5)加快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建设。在中央《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的框架之下,积极探索构建符合我市实际的易操作的绿色信贷统计制度、绿色信贷管理制度、绿色信贷评价制度,制定绿色产业、项目目录及适用性的指引,加强绿色金融标准在金融领域的应用推广和深度融合。

重点项目。一是建立绿色金融风险分担机制。加强对金融机构发放绿色信贷、发行绿色债券的奖励支持力度。鼓励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为绿色信贷和绿色债券支持的项目提供担保。二是加快绿色信贷管理制度制定。争取在2020年出台符合济南绿色企业和项目特点的信贷管理制度和操作指引,加大对绿色企业和项目的支持力度。三是建立绿色金融评价机制,建立符合济南实际的绿色金融评价体系,明确评价指标设计、评价工作的组织流程,按年对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评价考核。探索建立行业(企业)环境污染风险评价机制,试行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四是加快发展绿色金融创新产品和服务。推动绿色信贷资产证券化和绿色债券发行,推动环境责任险等绿色保险产品创新,加快开展碳排放权、排污权等环境资源交易,促进节能集约和清洁发展。五是研究设立绿色银行的可行性。借鉴美国、英国等发达国家绿色银行发展经验,研究设立绿色银行的可行路径及发展模式。

13.创新发展农村金融行动。

具体目标。到2022年,全市农村金融发展取得明显成效,金融资源供给大幅增加,涉农贷款保持稳定增长,农业保险深度和密度全国领先,县域征信体系全面建成,多层次、广覆盖、低成本、可持续的现代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对乡村振兴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撑。

推进措施。(1)推动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建设。鼓励符合条件的境内外资本在农村地区投资设立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农村互助保险公司(社)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优化邮储银行、农商银行、村镇银行乡镇网点布局,支持在农业人口密集和小微企业集中的县域设立农商银行和村镇银行网点。(2)促进农村金融业务创新。大力支持农村“三权”抵押贷款、“三农”金融债券发行等涉农金融服务。鼓励农业保险扩面、提标、增品,开发满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求的保险产品,建立农产品价格保险、产量保险和收入保险制度。开展保险支农支融资模式创新,推动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直接对接农户、农业合作社。推广“保险+期货”业务模式,提升对“三农”和产业链服务水平。支持设立面向“三农”的金融租赁公司和融资租赁公司,开展融资租赁支持农业机械购置试点。(3)加强农村金融政策支持。进一步完善市政府与农业发展银行、国家开发银行等政策性银行的合作推进机制,制定针对“三农”的开发性金融政策。发挥融资担保扶持资金或融资担保公司作用,做强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健全政策性农业担保风险补偿机制,对涉农融资担保贷款损失进行补偿;鼓励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与保险机构开展“担保+保险”合作,丰富风险分散方式。

重点项目。一是开展新型农村合作金融试点。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推广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互助业务、农村互助保险等试点业务。力争设立1家面向“三农”的互助保险公司(社)。二是完善农村金融机构网点分布。引导城市商业银行、农商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等在县域和村镇增设更多分支机构。三是开展农村支付体系建设工程。鼓励银行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面向农村地区提供安全、可靠的网上支付、手机支付等服务,拓展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广度和深度。四是积极引进乡村振兴公益金融。积极引进支持乡村振兴的公益基金、公益信托,助力乡村振兴。五是成立专业农机具融资租赁公司。鼓励推动组建主要服务“三农”的融资租赁公司,开展大型农业机械设备、设施的融资租赁服务。

14.创新发展消费金融行动。

具体目标。加快设立和发展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等专业消费金融机构,积极推进消费信贷管理模式和产品创新,打造全国消费金融创新领先城市,到2022年,形成一批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新型消费金融机构。

推进措施。(1)推动完善消费金融组织体系。鼓励银行机构围绕新消费领域,设立特色专营机构,完善产品配置、金融服务、流程制度等配套机制。积极发展消费金融公司、互联网消费金融平台等专业消费金融机构,针对细分市场提供特色服务。(2)打造区域支付结算中心。提升消费金融结算功能,促进移动支付、互联网支付等新兴支付方式规范发展,加快发展国际结算业务,促进跨境电商结算服务便捷高效。(3)促进消费金融模式创新。鼓励银行机构创新消费信贷发展模式,研发标准化网络小额信用贷款产品,打造自助式消费贷款平台。支持租房消费、养老消费、绿色消费、休闲旅游消费、教育文化体育消费等重点消费领域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大力发展个人汽车、消费、信用卡等零售类贷款信贷资产证券化。(4)优化消费金融发展环境。加强信用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征信体系,形成良好的消费金融发展环境。

重点项目。一是支持泉汇消费金融公司项目筹建。积极推动齐鲁银行拟出资的泉汇消费金融公司的申请设立工作。二是支持豪沃汽车金融公司做大做强。依托重汽集团,支持豪沃汽车金融公司拓展业务经营范围,打造成为具有全国或区域影响力的汽车金融公司。三是培育消费金融服务公司。培育一批零售场景消费金融与场景信用服务商。四是健全消费金融征信体系。扩大信用信息来源,强化信用信息应用,发挥各类信用信息系统对消费金融的强大支持作用。

15.大力发展金融科技行动。

具体目标。加快建设金融科技运营载体,完善金融科技生态圈,集聚一批大数据、区块链、量化投资、智能金融、数字征信等金融科技企业,确立济南金融科技区域一流、全国领先的地位。到2022年,逐步形成以济南高新区软件园、临港经济示范区、创新谷为核心的金融科技产业集聚区,加快培育一批快速增长的瞪羚企业,推动一批企业成长为独角兽企业和行业隐形冠军企业。

推进措施。(1)加快金融科技集聚载体建设。支持济南高新区软件园、临港经济示范区、创新谷等吸引大数据、区块链、量化投资、智能金融、数字征信等国内外新型金融科技企业落户发展,打造金融科技产业集聚区。(2)加快金融科技独角兽企业培育。在全市范围内遴选一批在金融科技领域具有高成长性的企业入库,开展重点培育,提高精准服务,在技术研发投入、投融资、工业(商业)用地、人才引进、企业上市等多方面给予重大支持,打造一批金融科技独角兽企业。(3)提升金融机构科技运营水平。鼓励本地金融机构利用金融科技手段,进行业务流程再造、金融产品创新和内部风险控制。鼓励管理规范、实力雄厚的金融科技企业参与地方金融机构改组改造,发起或参股各类地方金融机构。(4)加强金融科技生态圈建设。大力引进和建设一批金融科技孵化平台、创客空间、产学研合作基地,加强对金融科技企业的投资、孵化,探索建立金融科技服务联盟,打造一流的金融科技产业生态圈。

重点项目。一是实施金融科技独角兽培育计划。支持山东省城市商业银行合作联盟等金融科技企业做大做强,遴选一批金融科技领域具有高成长性的企业加入独角兽培育计划库。二是研究设立金融科技产业创业投资基金,重点支持研发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初创期、成长期金融科技中小企业。三是加快建设金融科技广场。整理相关物业,建设金融科技广场,集聚一批金融科技孵化器、金融科技创新企业。四是构建金融科技联盟。与腾讯、阿里巴巴深入合作,建立地方金融机构金融科技联盟,营造金融科技良好生态。五是实施金融机构科技运营水平提升计划。在政策允许的条件下,支持齐鲁银行、济南农商行等本地法人金融机构通过设立金融科技研发子公司(实验室)、加强与金融科技企业合作等方式拥抱和应用金融科技,提升业务创新和运营能力,降低运营成本。

(四)产业空间布局优化工程。

16.核心载体加快建设行动。

具体目标。围绕高端金融资源集聚需求,高水平规划建设济南中央商务金融核心集聚区,到2022年,济南中央商务金融核心集聚区建成并投入运营,形成全国一流的空间载体、产业布局、金融集群、产融生态,把济南中央商务区建设成为全国一流、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济南金融城”。

推进措施。(1)高标准建设济南中央商务金融核心集聚区。对标纽约华尔街、伦敦金融城、上海陆家嘴金融城、北京金融街等国内外金融集聚区建设最高标准,加强济南中央商务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商业物业开发,把握“举全市之力打造济南中央商务区”机遇,以国际化标准推进产业体系、配套设施、社会服务全面提升,把济南中央商务区建设成为全国一流、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济南金融城”。推动济南中央商务区以承载国家级金融支持新旧动能转换试验区建设为契机,不断完善公共服务,构建适应高端金融创新发展的软硬件环境。(2)优化金融核心集聚区建设运营模式。设立市级“金融城招商委员会”,研究制定《济南金融城管理办法》和专项优惠政策,统一入驻标准和招商政策,加强对金融核心集聚区建设、招商、运营和管理的统筹协调。探索建立金融税收分享和指标分成机制,引导各区优质金融资源向金融核心集聚区集中,充分调动各区县参与金融核心集聚区建设、引进金融机构的积极性。(3)加快集聚高端金融资源。强化济南产业金融中心建设的核心空间载体地位,发挥产业政策和区域政策叠加优势,综合运用物业置换、物业代建、租房补贴等多种方式鼓励市内各类金融总部迁入金融核心集聚区。积极引进总部金融、国际金融、财富管理、金融监管、金融控股、金融要素市场等高端金融业态和机构入驻金融核心集聚区,进一步提升金融集聚层级。

重点项目。一是加快重点商业楼宇建设。推进绿地、华润、平安等项目建设,尽快形成一批高品质写字楼、高端商务酒店、高档商业及文化娱乐设施,筑牢产城融合发展的产业载体支撑。二是打造一批精品专业楼宇。打造“创投大厦”“基金大厦”“金融科技大厦”“互联网金融大厦”等专业特色楼宇,促进金融产业合理集聚。三是组建市级“金融城招商委员会”,加强对金融核心集聚区建设、招商、运营和管理的统筹协调。四是出台济南金融城管理办法。统一入驻标准和招商政策,探索各区分享金融税收和分成金融指标的机制。

17.一谷一园优化提升行动。

具体目标。推进汉峪金谷、山东新金融产业园进一步优化金融空间布局,提升金融产业能级,到2022年,汉峪金谷、山东新金融产业园构建起集聚特征鲜明、产业布局合理、市场主体活跃、管理服务高效的金融产业集聚区,形成“一城一谷一园”三大金融集聚区功能互补、错位发展格局。

推进措施。(1)推进汉峪金谷建设科技金融产业园。推进汉峪金谷稳步发展银行、保险、证券、财务公司等传统金融业态,着力发展创投基金、融资租赁、商业保理、金融科技等金融新业态,大力探索传统金融与新兴金融协同发展、金融产业与科技创新融合发展的新模式、新路径,打造具有高新特色的生态赋能型金融服务体系,把汉峪金谷打造成为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区域科技金融中心。优化提升公共服务,大力建设创投孵化器,培育孵化一批优秀创业投资主体和有实业功底的行业投资人。加大金融招商力度,大力发展楼宇经济,发挥重点金融机构的引领示范效应,打造汉峪金谷“金融亿元楼”集群,成为济南金融业载体“新名片”。(2)支持山东新金融产业园做大做强。推进山东新金融产业园利用挂牌省级股权投资机构集聚区和省政府引导基金集聚的独特优势,围绕股权投资产业“募、投、管、退”环节深化企业服务,加快引进和孵化一批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股权投资机构,进一步拓展空间范围、提升产业层级,努力发展成为具有全国影响力的股权投资产业发展高地和区域新兴金融产业集聚区。创新山东新金融产业园管理运营体制和招商引资模式,探索组建市场化产业园发展运营公司,大力引入社会主体提供优质园区服务,加快推进品质园区建设。

重点项目。一是规划建设汉峪金谷创投孵化器。利用汉峪金谷新金融大厦的空间资源,引入高水平运营商,大力建设以孵化创业投资主体(天使、VC、PE等)为使命的孵化器,培育壮大高新创投产业。二是打造汉峪金谷“金融亿元楼”集群。依托产业、空间、配套综合优势,招引一批带动作用强的重点金融机构,培育10座以上纳税过亿元金融楼宇。三是规划建设山东新金融产业园二期工程。支持山东新金融产业园拓展空间范围,提升产业发展能级。四是上线山东新金融产业园大数据服务平台。通过大数据平台建设,及时掌握股权投资企业“募、投、管、退”各业务环节面临的问题并提供针对性服务,强化股权投资企业与实体经济项目有效对接,推进机构有效合作和园区协同发展等。五是支持山东新金融产业园创建省级示范园区。争取省级园区先行先试政策。

18.特色金融布局完善行动。

具体目标。依托济南市“东拓、西进、南控、北跨、中疏”的总体空间发展框架和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开发建设契机,支持各区县遵循金融集聚市场规律,高水平建设一批新兴金融集聚区,到2022年,形成“一地一特色”的金融产业空间布局,打造济南金融产业空间布局新亮点和增长极。

(1)加快环山大金融走廊建设。依托山东大学金融智力资源,突出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中心功能,加快历城区金融大厦、洪楼资本谷、基金蜂巢产业园等特色载体建设,推进地方金融组织和新兴金融业态集聚发展,高水平建设全省民资支持双创试验区,打造环山大金融走廊。(2)规划建设西客站金融商务新区。发挥槐荫区交通枢纽、自然环境、城市空间等优势,依托西客站片区开发高水平规划建设金融商务新区,重点发展会展金融、文创金融、消费金融、财富管理等金融业态,积极承接京沪金融资源外溢。(3)规划建设天桥新型金融孵化功能区。支持天桥区利用济南城市空间拓展和产业转型升级机遇,依托黄台商业综合体建设新型金融孵化功能区,以特色产业为依托、金融孵化为手段、科技创新为支撑,促进现代新兴金融业态集聚。(4)规划建设西部新城金融后台服务聚集区。挖掘济南西部新城土地优势和大学城的人才优势,按照集约、高效、国际化标准重点打造西部新城金融后台服务聚集区,吸引国内外金融机构后台服务中心进驻,聚集数据中心、清算中心、银行卡中心、呼叫中心、灾备中心、支付系统、后勤保障等各类后台服务机构,形成金融前、后台产业协同发展的良好局面,推进济南成为国内重要的金融后台基地。(5)黄河高端产业金融集聚区。依托黄河生态景观风貌带生态资源优势,在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规划建设高端产业金融集聚区,集聚集约高端产业金融资源,推动产业、金融、生态、文化协同发展,打造现代绿色智慧金融集聚区。

重点项目。一是历城龙湖清科基金小镇项目。2018年年底前完成设计规划招商方案,2022年年底前投入运营。二是槐荫金融商务新区项目。推动槐荫区在西客站片区选址建设金融商务新区,2019年年底前完成规划,2022年年底前部分投入运营。三是天桥新型金融孵化功能区项目。推动天桥区依托总部商务中心建设高水平规划建设新型金融孵化功能区,2019年年底前完成规划,2022年年底前部分投入运营。四是西部新城金融后台服务集聚区项目。尽快确定规划选址,明确建设模式和方案,争取2020年年底前启动建设,2022年部分投入运营。五是黄河高端产业金融集聚区项目。加快开展项目选址,2020年前完成项目规划,2022年前项目开工建设。

(五)金融生态示范工程。

19.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行动。

具体目标。全面落实“信用济南”建设,政务诚信监督体系不断健全,政务诚信建设取得积极进展,企业信用明显提升,信用服务机构和信用服务市场全面发展,社会信用环境明显改善。到2022年,建成全市统一的金融服务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现“政、金、企”间信息便捷共享,“守信激励、失信惩戒”信用激励约束机制全面发挥作用,金融信用环境明显改善。

推进措施。(1)积极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坚持依法行政、失信惩戒、政务高效原则,完善政府权责清单,优化政务诚信市、区(县)督导机制,人大、政协、监察机关的横向监督机制以及社会舆论监督和第三方评估机制,在政府服务、政府举债、招商引资、招标采购、与社会资本合作等领域,主动守信践诺,不断提升政府诚信行政水平。(2)大力推进企业诚信建设。引导企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深化企业信用“红黑名单”运作,鼓励行业协会、商会等组织建立健全行业自律公约和职业道德准则,积极培育诚信的市场活动主体。(3)着力加强社会诚信建设。利用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创建去中心化管理模式,依托信用济南网,推动税务、工商、财政、发改等政府部门政务信息、金融监管机构及民间征信机构信用信息有条件共建共享,打造济南金融发展信用信息综合枢纽。

重点项目。一是全面落实“守信激励、失信惩戒”信用激励约束机制。完善政府、社会共同参与的跨部门、跨领域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具体措施,不定期开展联合奖惩专项行动。二是完善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机制。依托济南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加强涉企信用信息归集,加快信用信息互联互通。三是开展信用示范试点。纵深开展“信用区县”“信用乡镇”“信用村”“信用户”创建,加大对信用区县的金融政策倾斜力度,以点带面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四是探索建立金融领域数据互联共享机制。开发建设金融服务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力争实现与人行省域征信服务平台、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市事中事后监管服务平台的互联互通,打破数据藩篱,建立全市统一的金融业信用信息数据库。

20.金融法治体系完善行动。

具体目标:推进济南金融政策法规进一步完善,建立良好金融司法体系和金融市场竞争秩序。到2022年,完成金融犯罪侦查支队、金融法庭等专门金融执法机构建设,金融审判体制机制改革取得重要突破。

推进措施:(1)加强金融司法体系建设。建立专门的金融司法机构,提高金融案件处理效率。健全完善金融案件查处的联动机制,加强金融监管部门与司法部门沟通协作,实现情报共享,加大金融司法的执法力度,有效打击金融领域犯罪行为。(2)提高金融法律服务水平。加强对执法、司法人员金融知识和业务的培训,引进和培养一大批高素质的金融法律人才,提升金融执法与司法水平。

重点项目:一是建立济南金融法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组建由市人大、市政府相关法制部门、司法机构、行政执法部门及金融监管部门组成的联席会议,定期开展信息沟通,研究分析金融司法建设重大问题,领导和推动济南金融法治建设。二是推动设立济南金融法庭。加强金融案件集中和专业化办理,提高金融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积极探索金融审判体制机制改革。

21.地方金融监管优化行动。

具体目标。推进地方金融监管机构和制度进一步完善,金融监管部门工作合力进一步增强,基本建成适应金融可持续发展要求的地方金融监管体系。2019年年底前,上线济南地方金融组织监管平台及金融监测预警系统,实现对地方金融组织的实时监管和风险监测。

推进措施。(1)完善地方金融监管机构职能。强化济南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的统一监管和统筹协调作用,加强对地方金融组织实施统一集中管理,完善准入标准和退出机制。(2)加强金融监管与执法联动。推动市金融、工商、公安等部门联动监督执法,重点加强对以金融创新名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集资诈骗行为、以互联网金融名义进行违法犯罪行为等金融犯罪的打击和整顿。(3)完善金融监管手段。借助大数据系统和第三方中介机构,进一步提升现场监管和非现场监管水平,增强金融监管科学性和准确性。

重点项目。一是建立多部门联动综合执法体系。构建由市金融、工商、公安等部门共同组成的市级金融监管与联合执法体系,加强监督与执法配合联动,提高打击犯罪效率。二是加强金融监督管理局信息系统建设。综合借助科技手段和专业中介力量,全面优化济南市金融监管局信息系统,提升各职能部门信息化、智能化监督管理能力。三是探索构建“沙盒监管”模式。加强监管科技应用,加快构建具有济南特色的“沙盒监管”模式,应用科技技术手段提供优质的金融监管服务。四是搭建地方金融组织统一监管平台。加强对私募投资基金以及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融资租赁、要素交易平台等地方金融组织的监督管理。

22.金融风险防范化解行动。

具体目标。加强风险监测预警,大力开展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和区域性风险的底线。2020年,上线运行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预警信息系统,成立金融风险防控中心。到2022年,形成全面的金融风险防范组织与体系,建成以“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统一协同、依法有效”的地方金融风险防范处置协调合作机制。

推进措施。(1)完善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协作机制。建立济南市地方金融风险防范处置组织领导机制,加强对地方金融风险防范的顶层设计、领导决策和统筹协调。加快构建以“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统一协同、依法有效”的地方金融风险防范处置协调合作机制。(2)加强金融风险排查。定期开展金融风险摸排,建立风险隐患清单,根据不同领域、不同市场的金融风险情况,按照“一企一策、一事一策”的原则做好风险分类处置工作。(3)加强金融风险预警监测。建立统一的金融风险防控组织,搭建信息监测与资金监控于一体的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平台,依托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手段,实时收集地方金融业态的基础信息,有效监控和管理资金流动、开展风险预警。(4)完善金融风险化解和处置机制。完善多元化地方风险救助体系,探索设立地方性金融风险处置资金,构建多元主体参与的联扶、联防、联控金融风险应对和化解机制,形成化解金融风险的“济南模式”。(5)积极化解企业流动性风险。对企业经营中因流动性困难导致的贷款违约形成的不良记录,主动协调各方,采取化解措施,切实解决好企业资金链问题。

重点项目。一是出台地方金融风险防范处置办法。明确地方金融风险防范的组织分工、工作流程和保障措施。二是推动建设济南地方金融大数据。整合政务信息、企业信用信息、各类金融机构信息,建设济南地方金融大数据云,发挥金融大数据对重大金融案件跟踪管理、分析预警、存证服务等功能。三是研究设立济南金融风险处置资金。研究由财政资金和地方金融机构风险准备金共同出资设立地方性金融风险处置资金,完善风险处置资金保障机制。四是推动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合作开展市场化债转股,降低企业负债率和融资成本,促进股权多元化,防范企业债务风险。

23.政府服务水平提升行动。

具体目标。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科学设置准入门槛,强化金融监管,最大限度发挥政府统筹与服务引导功能,提升金融发展软环境。

推进措施。(1)深化金融系统“放管服”改革。持续简政放权,聚焦金融服务专项改革,完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加强政策引导,合理确定准入门槛,简化审批程序,提高服务效率。(2)完善现代金融发展政策体系。加强对已有各类金融产业政策的梳理和评估,重点优化完善金融科技、科技金融、私募基金、绿色金融等业态和机构发展政策。(3)创新产业扶持资金运作模式。改革产业资金支持方式,构建成本补贴、风险补偿、投资引导以及专项奖励的联动机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放大作用。

重点项目。一是鼓励金融创新。引导鼓励金融创新意识,丰富金融创新内容,扩大金融改革创新领域,对金融创新成果经评定后给予一定补助。二是不断修订和完善支持现代金融产业的扶持政策。充分发挥政策驱动和引导作用,支持各类金融企业创业和发展。

(六)金融开放推进工程。

24.外资金融机构引进行动。

具体目标。积极争取国家金融开放政策率先在济南落地实施,到2022年,吸引10家以上知名国际金融机构总部、区域总部或功能总部等落户济南,形成国际优质金融资源集聚态势,显著提升我市经济外向度和金融国际化水平。

推进措施。(1)积极落实国家放宽银行业外资市场准入政策。按照国家政策统一要求,取消在济银行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外资持股比例限制,支持外国银行在济同时设立分行和子行,支持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外国银行分行在提交开业申请时一并申请人民币业务。支持商业银行在济发起设立不设外资持股比例上限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和理财公司。鼓励在济信托、金融租赁、汽车金融、货币经纪、消费金融等银行业金融领域引入外资。支持在济外国银行分行开展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含外国政府在中国境内发行的债券)业务。(2)积极落实国家放宽证券业外资股比及业务范围限制政策。支持外资在济设立持股比例达到51%的证券公司、基金公司、期货公司,争取进一步放宽或取消证券机构外资持股比例限制。支持合资券商扩大业务范围,大力发展经纪、咨询等证券业务。(3)积极落实国家放宽保险业外资市场准入政策。支持外资在济南设立持股比例达到51%的合资人身险公司,争取进一步放宽或取消人身险公司外资持股比例限制。推进外资保险经纪公司扩大经营范围,统一内外资优惠待遇。(4)促进外资金融中介服务机构发展。大力支持外资非银行支付机构、外资征信机构、保险代理、保险公估等金融中介服务机构来济发展。(5)支持外资投资本地法人金融机构。在国家有关对外资投资政策允许范围内,积极引进境外专业投资者参股控股本地法人金融机构。

重点项目。一是推动设立中外合资持牌金融机构。推动本地法人金融机构及符合条件的企业联合外资发起设立外资控股、参股的证券公司、公募基金管理公司、保险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等持牌金融公司。二是积极争取境外知名证券交易所在济南设立代表处。便利本地企业与境外知名证券交易所的联系,推动本地企业境外上市融资。三是以安顾保险集团为纽带,促成慕尼黑再保险公司在济南设立分支机构。四是积极推动外资银行在济南设立中国总部、区域总部、功能总部。

25.跨境金融便利促进行动。

具体目标。力争到2022年,我市跨境金融便利化改革取得显著成效,跨境资金结汇使用更便捷、结算成本更低、跨境投融资渠道更丰富,跨境金融服务水平全国领先。

推进措施。(1)深化跨境结算便利化改革。放宽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准入条件,简化资金池管理,允许经审核真实、合法的电子单证办理经常项目集中收付汇、轧差净额结算业务。积极争取开展自由贸易账户试点,探索自由贸易账户功能创新,为科技企业、个人投资者及境外机构提供投融资结算便利。优化跨境电子商务支付业务,支持银行直接或与支付机构合作为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提供收支结算便利化服务。(2)支持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主动争取承担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试点,大力支持全功能型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跨境人民币担保、跨境人民币租赁、跨境金融资产转让等人民币结算业务,打造跨境人民币结算重要节点。(3)促进跨境投融资便利化。争取国家改革试点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机构探索开展合格境内投资者境外投资(QDIE)、合格境外一般合伙人(QFGP)、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以及合格境内个人投资者(QDII2)等跨境业务试点。

重点项目。一是简化经常项目外汇收支手续,允许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分类等级为A类的企业无需开立待核查账户,货物贸易收入直接进入经常项目外汇账户。二是积极争取资本项目收入的支付审核便利化试点。符合条件的试点企业可凭支付指令直接在银行办理资本项目收入的相关支付。三是支持银行机构直接或与取得相关业务许可的非银行支付机构合作,为企业和个人电商提供本外币收支和结售汇业务;简化个人电商开立外汇结算账户流程,且不受个人年度等值5万美元总额限制。四是推进山东省区域股权市场与国外股权市场相关业务合作,积极推动企业自韩国商业银行借入人民币资金试点。五是研究设立中外合作基金,鼓励外资金融机构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与政府和社会开展资本合作。六是依托济南交通物流枢纽优势,以“中欧班列”货物贸易为试点,支持各类金融机构探索基于陆上运输、多式联运的国际贸易融资结算新模式,促进陆上贸易结算融资便利化。

26.金融国际影响提升行动。

具体目标。济南产业金融中心国际知名度与美誉度显著提升,力争在2019年入选全球金融中心指数(GFCI)备选城市,2020年前正式入选榜单。到2022年推动20家以上企业赴境外上市,支持企业跨境并购优质资源,提升济南企业海外知名度。

推进措施。(1)加强国际会议论坛举办。定期或不定期举办国际级金融会议、论坛,邀请各国政要、国际金融组织代表、知名专家学者、金融业界人士共商金融产业发展,加强国际、国内交流,增强产业金融中心凝聚力和影响力,在国际金融市场擦亮“济南名片”。(2)加大济南产业金融中心城市的全球推介力度。增强金融中心城市国际交往能力,积极开展公共外交和民间外交,定期在境外金融中心举办城市形象宣传推介会、金融展会,向世界展示济南“宜业宜居”的金融中心形象。(3)着力提升法人金融机构国际影响力。大力支持本地法人金融机构围绕“一带一路”建设,加快海外分支机构发展,开展海外并购,加强国际合作,提升海外知名度。

重点项目。一是高水平举办中国(济南)产业金融国际论坛,打造产业金融“达沃斯”,成为产业金融中心的靓丽名片。二是争取加入全球金融中心指数。力争2019年年底前入选全球金融中心指数(GFCI)备选城市,2020年年底前正式入选榜单。三是举办全球金融科技创客大赛,发掘金融科技人才,孵化优质金融科技项目,推动济南金融科技发展;推动全球金融科技实验室(济南基地)项目落地。四是积极筛选境外优质标的,支持市属国资与驻济优秀企业参股、控股境外金融控股公司、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基金及中国银保监会认可的其他境外金融机构。

27.金融交流合作深化行动。

具体目标。建立与国际知名金融中心、金融监管部门、金融机构、民间组织以及科研机构间通畅稳定的合作交流机制。充分发挥区位优势,承接一批京沪金融资源外溢转移。

推进措施。(1)巩固提升国际交流合作成果。巩固和提升与德国、韩国在小微金融、住房金融、科技金融领域合作成果,在有条件、有基础的区县高标准规划建设若干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国际金融合作园区。(2)加强国际金融民间交流。鼓励行业协会、民间金融组织、金融研究机构、智库等加强与国际知名金融中心相关机构的合作,建立畅通交流合作机制。(3)积极承接京沪深外溢金融资源。抢抓高铁航空时代机遇,充分发挥济南区位优势与要素禀赋优势,承接京沪深外溢金融资源转移,吸引一批大型金融机构后台中心、培训基地以及相关金融服务支持机构落户济南。

重点项目。一是加快建设济南产业金融国际(香港)工作站。二是签署金融中心交流合作协议。推动与上海、北京、深圳金融监管和服务部门签订交流合作协议,互派干部挂职、定期召开交流会。三是建立与本地金融监管部门和区域内系统性重要银行定期交流会商制度。形成高效运行的长效工作机制,凝聚工作合力。

(七)金融人才支撑工程。

28.金融人才引进扩大行动。

具体目标。集聚海内外高层次、创造性优秀人才,到2022年,金融人才规模与结构更加合理、人才素质大幅提高、国际化特征更为明显、发展环境更具优势,成为全国知名的“人才目的地”。

推进措施。(1)以优质公共服务吸引人才。积极打造优质公共服务环境,率先建设一批国际标准、国内一流的高等院校、幼儿园、中小学、医院等公共服务设施,提供实物与补贴并重的多元化住房保障,吸引高端金融人才集聚。(2)拓宽人才招引途径。借助海内外人才联络站、高端猎头机构、商会协会等多种渠道和方式加强人才引进。(3)明确人才引进重点。加强对紧缺专业人才、金融创业团队、行业领军人才、大学生的引进力度。

重点项目。一是建立金融人才信息库。结合济南金融产业发展态势及未来发展趋势,建立人才开发目录,明确人才引进和培养重点,强化政策倾斜力度。二是提升人才配套环境。吸引国际著名高等院校与政府合作设立分校、分院、研究生院等,力争每年1-2个项目落地;依托济南国际医学科学中心建设,吸引全球高端医疗机构在济南设立分院和研究中心,力争每年有1—2个项目落地;高水平建设一批国际化幼儿园、中小学,力争每年有3—5个项目落地;按照“宜居宜业”“产城融合”的标准,打造“国际人才社区”,创建外国人才小镇。三是实施“泉城人才服务金卡”制度。对持有“泉城人才服务金卡”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在入户、配偶就业、子女入学、医疗保健、人才安居、出入境和居留等方面享受优惠政策和便利服务。四是加强对持有特许金融分析师(CFA)、金融风险管理师(FRM)、国际金融理财师(CFP)、国际注册会计师(ACCA)等国际资格认证证书人才的引进,完善引进长效机制,到2022年持证人数力争突破1万人。

29.金融人才培育创新行动。

具体目标。构建校企合作的人才培养体系,注重“复合型”金融人才培养,开拓本土金融人才国际视野,到2022年,为济南培育一批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金融人才。

推进措施。(1)探索金融人才培养新模式。支持高校与金融机构、金融协会合作建设特色学院、培训基地,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完善校企联合培养机制,探索新时代金融人才培养的产教融合新模式。(2)大力引进优质金融教育培训资源。引进和培育一批高端金融培训机构,对金融机构从业人员接受再教育、再培训给予政策倾斜。(3)提升领导干部金融专业水平。组织市、区(县)两级政府金融相关部门领导干部赴境内外金融中心培训学习,努力提升领导干部的国际视野和金融专业水平。(4)加强金融监管人才储备。通过聘任制公务员、定向选调、脱产进修等多种方式储备一批熟悉新金融业务发展的专业人才,打造一支专业、精干、与时俱进的地方金融监管队伍。

重点项目。一是实施“金融干部培训计划”。市、区县两级政府金融相关部门处级以上干部每人每年接受一次不少于1周的金融专业培训,支持干部脱产参加金融专业继续教育。二是实施金融监管人才储备计划。重点储备一批金融理论扎实、实践经验丰富、创新意识强的监管干部。三是建设一批人才培训基地。依托山东大学、山东财经大学等高等教育资源优势,联合国内外金融机构建设一批高层次人才培养基地、人才孵化器,到2022年新增30个人才培养基地。

30.金融人才交流强化行动。

具体目标。打通政企学研金融人才交流通道,健全金融决策咨询机制,搭建联结全球的山东籍金融人才信息交流平台,到2022年,形成完善实效的金融人才交流体系。

推进措施。(1)完善金融人才跨区域、跨部门交流机制。进一步提升金融监管部门、金融机构与地方政府干部双向挂职交流的范围和频次,加强与香港、新加坡、上海、北京、深圳等金融中心城市人才交流,提升干部的国际化视野和创新思维。(2)完善智库人才交流机制。邀请国际知名智库、高校科研院所、金融机构专家参与建设具有国际水准的产业金融智库,促进信息交流共享与人才培养,为金融产业改革发展、政策制定提供智力支持。(3)加强人才交流网络建设。依托各地鲁商联合会和山东籍企业家,搭建金融企业家联合会,拓宽人才交流合作网络。

重点项目。一是加强“济南产业金融智库”建设。进一步完善智库专家团队,优化智库工作机制,打造成为金融产业发展和金融中心建设的决策咨询机构和智囊团。二是推动“清华大学济南产业金融研究院”及相关基金计划落地。探索人才培养、产学研合作、科技成果转化以及产业化发展新模式。三是推动金融企业家联合会建设。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济南产业金融中心建设领导小组对现代金融产业发展重要政策制定、重大招商、重点问题解决的统筹、协调、推进、指导作用,加强与省金融监管部门的请示沟通,完善金融联席会议制度,积极研究和构建产业发展促进机制。各区县要建立相应组织领导和工作推进机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科学分解实施。加强对行动计划目标任务的细化和分解,明确完成标准和目标、时间节点、完成时限、责任单位和协助单位,各部门进一步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并完善工作措施和推进机制,上下贯通传导压力,确保各项任务目标顺利完成。加大对行动计划实施的监督与评估力度,及时公布督查和评估结果。

(三)强化考核激励。充分发挥考核的导向推动作用,将各区县、各部门落实行动计划情况纳入全市科学发展综合考评体系,形成激励先进、鞭策后进、以业绩论英雄的鲜明导向。加强考核结果应用,将考核结果与评优评奖和干部选拔任用直接挂钩。优化区县金融产业发展考核办法,加强对金融大区考核,对成效突出的区县政府给予政策倾斜,对工作不力的予以通报、约谈或问责。

(四)坚持动态调整。加强对金融运行情况的分析研判,科学评价金融产业发展全貌以及对全市经济的贡献度。根据行动计划实施情况和经济环境形势变化,完善动态调整机制,按照“跳起来摘桃子”的原则,对行动计划设定的目标和发展策略做出适当调整,确保行动计划顺应新形势、把握新机遇。

济南现代金融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2年)重点项目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