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按照国务院关于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统一部署,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汽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下称“《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根据人民银行、原银监会2017年发文规定,自用传统动力汽车、自用新能源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分别为80%、85%,《通知》将这一比例调整为由金融机构自主确定,贷款最高发放比例可达到100%,即按所购汽车价格全额发放。商用传统动力汽车、商用新能源汽车、二手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保持70%、75%、70%不变。

两部门明确,下一步,将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更好支持合理汽车消费需求。

优化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

整体来看,《通知》放宽了自用传统动力汽车、自用新能源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商用传统动力汽车、商用新能源汽车、二手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则保持不变。同时,《通知》加大汽车以旧换新场景金融支持。

《通知》提出,自用传统动力汽车、自用新能源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由金融机构自主确定;商用传统动力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为70%,商用新能源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为75%;二手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为70%。

对于实施新能源汽车贷款政策的车型范围,《通知》明确,各金融机构可以在《汽车贷款管理办法》规定基础上,根据自愿、审慎和风险可控原则,参考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执行。

《通知》鼓励金融机构结合新车、二手车、汽车以旧换新等细分场景,加强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适当减免汽车以旧换新过程中提前结清贷款产生的违约金。

《通知》要求金融机构切实加强汽车贷款全流程管理,强化贷前审查和贷后管理,持续完善借款人信用风险评价体系和抵质押品价值评估体系,保障贷款资产安全,严防贷款资金挪作他用。

促进金融机构汽车贷款业务稳健运行

汽车消费是本轮扩内需促消费的重点领域。在今年全国两会上,商务部部长王文涛表示,今年我国促消费有两个重点:一是推动汽车、家电、家装等消费品以旧换新,另一个是提振服务消费。

王文涛指出,我国汽车家装市场综合体量大,相当一部分产品使用年限较长,碳排放较高,还存在一定安全隐患,应该说潜在更新的需求进入了集中释放期。比如,在用国三以及以下排放标准的乘用车超过1600万辆。其中,车龄15年以上的超过700万辆。

近日,国务院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明确提出“鼓励银行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适当降低乘用车贷款首付比例,合理确定汽车贷款期限、信贷额度。”

在调整汽车贷款有关政策的同时,本次《通知》还提出,中国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金融监管总局各派出机构应强化对汽车贷款资产质量、机构稳健性的监测、分析和评估,促进金融机构汽车贷款业务稳健运行。

中信建投研究报告指出,“以旧换新”等总量配套政策正逐步落地,汽车行业供需两端共振可期。根据测算,即便不考虑政策支撑作用,结合国内汽车6年—8年左右的整体换购年限来看,2024年—2025年我国汽车内销仍将处于换购高峰期,对应2016年—2018年的销量高点,汽车报废率较往年也将有所提升。在政策催化下,国内汽车需求有望得到进一步释放。